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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斓(GL百合)——尼可拉斯

时间:2019-09-05 15:49:11  作者:尼可拉斯
  
  画家白她一眼,我怎么了?我一个人来吃你俩的狗粮还不行吗!
  
  两人知道她最近仿佛不大愉快,以为是创作遇到瓶颈,遂邀请她什么时候去她们那里休息采风。“反正你一直说要去也没去,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韦杨说,“就当我们招待你,媒人姐姐?美人姐姐?”
  
  “程程,你还不撕烂她的嘴?”画家说,程恒只是笑,“我这辈子给自己下的最大的套就是介绍你俩认识!从此吃起双倍狗粮了!呸!”程恒大笑,不再说别的,只是在饭局结束的时候认真邀请画家到她们俩家里去休养。
  
  “不管是因为什么,你能说清的,你不能说清的,都先放下,然后到个安静地方休息休息吧。”她对画家说。然后与韦杨手牵手离去,徒留画家一个人,鲜艳红唇的脸上一脸落寞。这有点残忍,韦杨对程恒说,程恒摇头笑笑,“人不能一边认真一边游戏。可以认真地游戏,或者完全游戏。她今天这样,难道不是自己害的?自己的事留给自己吧。”
  
  韦杨没说什么,脑海中掠过是孽是缘是好是坏无数字眼,终究都觉得是浪费,只是对她笑了。你是什么样的我生命中的存在,那是伪命题,你存在就足够了。
  
  三天后韦杨的事也做完,两人谢绝了编辑的挽留,直接回家去了。从机场开走停了好几天的车,程恒忽然说我喜欢这种小城市。韦杨问为什么,“因为近在咫尺,又不会大到侵犯吞噬生活,我们依然可以和它保持适当的距离,各自独立。”话说完,车拐进小路,开向山中别墅。远远望见山林,一直大山雀盘旋在空中,漂亮修长的尾羽轻轻颤抖。程恒摇下车窗,山林的清新空气柔风抚面。
  
  尽在咫尺,她却在这一瞬间非常想念自家的大阳台。回到家之后放下行李——反正收拾行李是韦杨的事——她径直走向阳台,雨下了起来,细密地将天地与人间万物网在一起。她爱这景象,就像爱,像爱一样温柔舒适。
  
  这时韦杨从背后走来,给她倒来一杯茶,她接过,然后韦杨就从背后抱住了她。这样就太好了,好到几乎不真实。不需要声音与言语,只要雨声与怀抱,就任时间流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为了不与结局形成冲突,开头处做出修改,改为“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
 
Summer Dream (1)
  画家迟挥小姐,终于在一周之后抵达韦杨的故乡。这次没有大红唇,还戴了硕大的墨镜。迟挥是要么就出位,要么就彻底隐藏自己的人。她没有居间的状态,也不喜欢居间。她的作品浓墨重彩。从欣赏的画家来说,她欣赏莫奈,但谈不上多喜欢——层层叠叠,渐变的模糊的,那不是她。她也没有细致到冷军那样子。若论热烈她比较像梵高,但梵高还有一丝温柔和天真在,她迟挥的画,比较接近于爱德华·霍普的《夜游者》那种风格。
  
  明晰,直接,甚至有点锋利。当然见过迟挥的人会说,人更锋利。有的评论家说,迟挥的作品有种矛盾的气质,当你觉得它锋利的直冲感官时,画家其实有所保留,像是刀锋停留在眼前几厘米的地方;相反若是第一眼觉得比较温和,仔细一看往往会发现其实每一条线条和每一束光影都带着强烈而不容置疑的态度。
  
  迟挥不喜欢看到这些评论,她觉得那都是瞎猜。她从来只画她看到的现实,她对现实只做重新表达,她不做分析。她看到那束光那条线是那样,就是那样。她想用自己的方式还原,让看画的人用她的眼睛去看世界。
  
  就像照片。虽然她不大喜欢摄影艺术,特别是在如今大家都修图的时代。她更愿意去看那些黑白照片。
  
  下飞机之后,韦杨说已经到了,在外面等她。飞机上喝了太多水,解决内急之后在洗手间玻璃上看见自己脸色不佳,但又怕让韦杨多等,便急匆匆离去。
  
  谁知道这脸色被程恒笑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醒来,她自顾自画了如鲜血般的大红唇,在波浪松散但尚未变形的长发上戴上宽沿帽子,出去吃早餐。她知道韦杨和程恒应该是会在家吃,她也不想一直吃她俩狗粮,她更想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毕竟她真的是来采风的。程恒说她画大城市画得太久了,需要画别的东西。
  
  当她走进这家以火辣的米粉为主食、还有点破旧的早餐店、刚拿到热腾腾的一碗羊肉米粉落座准备吃正在拿筷子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留着半长棕色卷发的女人走进来。这人一脸倦容,摇摇晃晃,手里拿着价值不菲的相机。她抬眼看见迟挥,疲倦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双手迅速举起相机,啪啪两张,迟挥还来不及反映,这人反倒先开口了:
  
  “一大早就画大红唇。”
  
  语带轻蔑和嘲讽,迟挥平时性格锋不锋利不一定,但这会儿肯定是锋利的——于是她怒目圆睁,回嘴道:“一大早就侵犯别人肖像权!”
  
  这就是她和张子墨的第一次对话了。肇始不正,往后也就自然歪了下去。
  
  迟挥对张子墨一开始的印象很差,从这家伙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精精神神热气腾腾地来吃早餐,面前这个不经自己同意就给自己拍照的家伙却一身酒气,明显不知道在哪里喝了一晚上,天亮了还没醒酒就跑到这里来吃早饭了——或者说晚饭。
  
  迟挥的嘴最是厉害了,但不到气急败坏,她不主动表现——翻白眼也不符合她身份,于是她只是瞪了瞪张子墨,也不打算和个醉鬼计较。
  
  谁知道被瞪了一眼的张子墨咯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往里走,脚步虚浮,不忘继续抬杠:“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昨晚上吸了血还舔了舔呢。”迟挥是真想把米粉给她扣头上了。
  
  她喜欢鲜艳的红唇,只是因为这样让她觉得自己很精神,那红色就是她。她记得自己最风光的那次个人画展,有人说,哎呀这个迟挥,一个大红唇还嫌不够亮眼,还穿了大红裙子!她面上微笑,心里的骄傲已经冲破天花板直上云霄,对,这就是我,只有大红色这一个状态。那种你永远无法无视的红色,甚至光彩夺目得让人感到一丝畏惧的红。
  
  她是要别人怕她的,这样她舒服。程恒能够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主要原因程恒身上那种收放自如与容忍接纳——要这么说,韦杨与程恒本质上是一样的人,韦杨更收敛。找伴侣,相似和互补都可以,只要能过到一块儿去。迟挥过往的伴侣都是和她互补的,让着她的,她也觉得那样才行,要她让人家也不是不可以,但要么就是她有点手足无措,要么就是对方首先放弃。
  
  结果她反复分手,一年前那是第七次。程恒劝她说,你为啥就不能换一换呢?她一如既往地和程恒唱反调,说那怎么可能。程恒在电话那头笑了,说那就走着瞧吧。
  
  “大清早的喝成这样,你是离异还是失业?”她没回头,故意说得大声,食客们纷纷侧目,站在档口等米粉的张子墨用醉眼看着迟挥的背影,样子宛若地痞,来了一句:“大清早的画成这样,你是失恋还是失眠啊?”
  
  迟挥正想停下自己的追击,觉得对方语气还可以,结果张子墨一边接过自己的米往一旁走,一边说:“吃粉啊还是吃口红啊…”
  
  迟挥觉得自己的涵养真好,毕竟没回头,安静吃完一餐。
  
  走出店门向右拐回去的路上,她瞄了张子墨一样,那家伙也正好在看她,脸上居然还挂着一丝介于玩味和嘲讽的笑。迟挥加快脚步离开。路上细想自己为何没发火,大概是又失恋又失眠吧。
  
  那一个月,韦杨和程恒开车带着她在青山绿水间转悠,看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绣品、建筑,迟挥有点儿流连忘返,素描都画了两大本,直到在一处人家夜宿时被热闹的闹新房队伍吵醒,气不打一出来的她望着程恒和好整以暇仔细观看的韦杨,才知道自己还是不能躲在这里。这里很美,淳朴自然,但是不是她迟挥的地方。程恒也对她说,我让你来休息,是想给你的思维加入点别的东西,但最终你要摆脱你目前的困境——单就创作而言——你必须自己吃下,自己吸收,自己分解和长出新的肌理。
  
  迟挥被吵醒十分不开心,她总是在小处有大脾气,于是第二天清晨醒来依旧带着起床气。谁想一行三人车开出寨子,没出几里路看到一处山头的辽阔风景,正停下车享受一时安宁,迟挥就在右手一块下方极陡峭的山崖石头上看见张子墨。不知为何,那头微卷的棕色头发她就一直忘不掉。
  
  迟挥正在想这些摄影的是不是都不怕死,张子墨又发现了她,她没戴墨镜,张子墨倒还戴了一副眼镜,为了好好看风景看色彩的这下先大眼瞪大眼,可太好了。
  
  “哟!”未及她想出如何脱身,张子墨这厮又开口了,“到哪儿都能见着您,今天没地儿显摆大红唇去啦?”她就瞟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埋首她的相机。迟挥认出来张子墨手里是台老哈苏500,对光影色彩同样有高度敏感的她抱着手开口道:“这鬼天难为你还上这儿来拍,知道的明白你是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色弱呢。”的确,多云天气,一片绿得层叠又不清晰的山峦,除了视野辽阔,一点处理不好就会变成无聊风景。
  
  “别,我眼里没色彩,我只拍黑白。”张子墨看也不看,“我不像你们这种动不动就顶着浓妆出门的庸俗的人。”
  
  迟挥眼睛瞪圆了,手开始攥紧。程恒好像认出张子墨来了——即便张子墨不认识她们——见状便拉着迟挥上车离开。迟挥气得就像《海绵宝宝》里受惊的泡芙老师,程恒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她塞进车里——她可以接受其他一切用词,唯独不能接受有人说她庸俗。
  
  我庸俗?!你知道个屁你就敢说我庸俗?!我他妈气爆!!
  
  程恒都快把她摁在后座上了,临了车子发动要走,她看见张子墨还在那里站着,甚至还瞟了一眼她们的车,带着那忘不掉的坏笑,她大喊一声:“别再让我看见你!!”
  
  直到她半个月后离开,程恒都觉得好笑,“你说你干嘛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那么大脾气?”迟挥自己也不明白,“你就当我是很久没遇到和我对着干的人了吧。”然后像机关枪一样吐槽张子墨,骂骂咧咧好一阵,最后结论还是“再也不想见到这么讨厌、随时都能跟你抬杠、杠上还不走的混蛋了”。程恒知道她是棋逢对手,也不好意思告诉她张子墨作为一个摄影师肯定会和她再见面的。
  
  迟挥回到北京,对极度繁华拥挤匆忙的大城市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适应与不适应交织的情绪。所以的喜欢与不喜欢全部挤在一起,像是每一份舒服熨帖下面都有几颗豌豆,她固然不是豌豆公主,却又实在感受到那豌豆的存在。于是她立刻构思出新的画作主题。每一副青山绿水间都有行色匆匆的大城市人。满山苍翠的背景里是一身银灰色职业装面目不清的职场人,大河边站着仿佛在等地铁的鲜衣女子,在空旷的打谷场上站成一圈的是彼此之间毫无沟通各自看手机的背包码农,坐在水井边的是红唇波浪的美丽女性……
  
  画好一副往画廊挂一副,渐渐开始有人诧异于她这一趟回来的改变。画完四幅已经是半年后,强度极高的创作让她疲惫,即便奋力燃烧的是灵感而非仅仅是体力,她想休息一下。有人说你不是喜欢看黑白照片吗?最近在那个哪儿哪儿有个展,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她问谁啊,人家说好像叫张子墨,“人家也是像你似的去了好多地方采风然后回来突然大爆发。走吧走吧!”
  
  她就去了。和朋友一路逛得挺开心,越到后来越觉得风景眼熟,直到最后看见自己的照片,她就后悔了。她并不排斥在摄影展上看见自己的照片,也不是没被人拍过,但照片里的自己一脸将醒未醒的呆滞和不知所措,好像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被人看见这样的自己,犹如被人撞见自己□□一般。
  
  她看了这一路,其实越来越喜欢张子墨的作品。喜欢张子墨那种敏锐的捕捉能力,喜欢她镜头的锐利——无论这个人表面上留给她的是喜怒哀乐中的任何东西,她都能用镜头在一瞬间穿透那个人的防备,直达内心。人都是这样,喜欢看别人的真面目,却不喜欢自己被拆穿。
  
  然而到了尽头,压轴作品却是自己,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自己坐在肮脏早餐店的桌边,毫无防备的抬头,她就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时候被捉住,被直击,被她看了个透彻。张子墨还专门把大红唇留了下来,那是整个影展唯一的亮色。即便如此,她依然觉得自己被张子墨的镜头穿透了,犹如□□。
  
  她太聪明敏锐,那一瞬间的迟挥毫无防备,她直接下手,不给迟挥穿上盔甲的机会。
  
  朋友看了看画,又看了看身边的迟挥,“我说你还是个小姑娘,你不承认。这下在这种法医解剖刀一样的镜头下,由不得你不承认了。” “你,”迟挥意欲回嘴,后面便传来听了没几次却忘不掉的声音,
  
  “哟,你来了呀。”张子墨依旧顶着棕色的乱发,戴着眼镜,如旧的有些挑衅的口音,“画家迟挥小姐。”这话倒有那么点礼貌了,迟挥转过身来,抱臂而立,“是啊,不来怎么知道让你别侵犯我肖像权,你还不知悔改了。”“哦?你很介意吗?我还准备到展出的最后一天再邀请你来看,没想到你提前自己来了。”“你还要邀请我?”“是啊,”张子墨越过两人,将照片取下,自己仔细欣赏,“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多可惜啊,毕竟是在我张子墨的影展上,当了压轴照片的人。”迟挥不知道自己的无名业火又如何起来了,张子墨却抱着照片左看右看,无惧于围观者的眼神,“我希望我的观众能在这些照片中看到平日看不到的东西。就像,”
  
  “阿尔伯托·贾克梅蒂。”迟挥道,诚心抢在张子墨之前,在她自己看来是抢白,免得这家伙说什么名人名言却不注明出处来长脸,在张子墨看来倒是吸引人了。她满以为张子墨又会说出什么讨人厌的话来——虽然这种想法不免幼稚而愚蠢——这样她就可以彻底拂袖而去,既然知道了她是谁,那就更好以后避而不见了。谁知道张子墨却微笑着望着她,比往日都要温柔些的眼神穿过额前几缕卷发投射过来,迟挥看见那是一双在亚洲人中颜色算淡的眼睛,她一时猜测张子墨说不定是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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