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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斓(GL百合)——尼可拉斯

时间:2019-09-05 15:49:11  作者:尼可拉斯
  
  其实不喜欢在下班之后还回到厨房,也许也不想和她再说那么多话,但是遇见林肇似乎总是发生意外。没什么好否认的,她明白。林肇用优雅的方式追求她,予她充分自由和自主,毫无侵略和激动,好像她对她所有的着迷都与荷尔蒙无关,在一个有的人随意到随便也希望别人和他们一样随便的时代,她还在保持一种过于绅士的礼貌,“真的喜欢的东西也许是舍不得用的,因为太珍惜。”她想起她曾这么说。
  
  “明天开张?”她问, “对。”“主要做什么?”“新派江浙菜,新派鸡尾酒,新派粤菜,要足够传统又足够新。不花哨,但够精灵。”孙寅托着下巴看着林肇,林肇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可你这些菜还不够新啊。”“给你吃,我想将就你最初喜欢的口味,家的味道。晚上吃什么小龙虾和烧烤,都不如吃点小时候吃惯的东西,对吧?你还喜欢吗?”“喜欢。”她眼神微醺,放松极了,没有往日那种精灵般的锐利眼神,“都喜欢?”“都喜欢。”两人碰杯,“喜欢排骨,喜欢面筋,喜欢鲥鱼,喜欢黄酒,”她说,“也喜欢你。”
  
  林肇笑了,比哪个广告上看着都好看。她主动伸手去握林肇的手,“嗯?”林肇的声音温柔得像刚睡醒,“嗯。”“喜欢凌晨三点吗?”“不知道,明天开张了过来看看。到目前为止,它的老板我是喜欢的。”“那,”林肇牵起她的手,轻轻婆娑她的指关节,“最近有空吗?”“怎么?”“我想去伊斯坦布尔。问问你想不想一起去。”
  
  快过年的时候,粉丝们在孙寅的微博上看见她在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里拍的照片。眼尖的老粉丝发现她好像没背包,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行。当然事实上,包在林肇背上。巨大穹顶下,光落在两人的眼睛里,孙寅拉起半截围巾掩住嘴,故作神秘。拍完照的下一秒,她对着镜头后的林肇笑得开心,林肇再一次觉得心神荡漾。也就完全忘记去关注手机里程恒给她发的微信。
  
  她这一刻也是幸福的。很久没有这样幸福了。她现在一点都不介意程恒来分享她和韦杨的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梦伴》,原唱梅艳芳,翻唱关淑怡,我喜欢关淑怡的版本。
 
I Miss You(1)
  程恒今天心情特别好。因为韦杨的小婶婶又讲了很多很好笑的笑话,小婶婶比她们大不了多少。于是即便在收拾桌面的时候,桌面有些狼藉,她也不觉得嫌恶。她也不是那种对杯盘狼藉很反感的人,家里开家宴怎么会整洁呢?她自己走廊深处的工作室在工作的时候不也很狼藉吗?特别是她开始石雕木雕和装置艺术一起上之后。当初建造这座房子的时候,她特意让人给她的工作室加装隔音的墙面和门,毕竟即便韦杨说她不介意,自己介意。自己不愿意吵她。她每天埋头在那里敲打键盘奋笔疾书,放着喜欢的音乐,本来氛围多好啊,万一听到自己这边电锯锤子叮叮咣咣的,怎么办?
  
  韦杨一直说没关系,她觉得有关系,她们就是这种互相担忧的情侣。想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在厨房收拾的韦杨,“情侣”这个词或许已经过时了,她们注册结婚也有三年,同居五年,的确也过出一种老夫老妻感。
  
  她收拾好桌面,用抹布仔细擦了一遍,轻唤一声“宝贝儿”,韦杨立刻转身走出来,身上还挂着围裙,和她一起把桌面收起来,能容纳十人的长餐桌现在又是一个简洁大方的四人餐桌。两人动作默契,程恒越想越觉得可爱,笑容挂在脸上。韦杨不明就里,有点儿好奇的看着她。
  
  “有垃圾吗?”“不是很多,一会儿散步去倒?”“别了,我现在去吧,今天你也累了,就不去散步了。”“好吧。”
  
  韦杨又转身回厨房收拾去了,程恒扔完垃圾回来,知道她喝水像个水缸一样,日常性的去拎一下水壶,发现里面没多少水,立刻烧了一壶。在吧台站在,想起刚才那两个酒瓶子。今天一家子人吃饭,也没有重大节日,只是随便喝了点,她自己喝的没什么感觉,料想海量的韦杨也没尽兴。“你想喝一杯吗?”“嗯?晚上你没尽兴?”“我知道你没尽兴。你要想了余兴,我陪你。”
  
  那头传来短促的笑声,那种她熟悉的韦杨的窃笑,“好,你给我倒吧。”“喝什么?”“你倒什么我喝什么。”程恒的手本来伸到黄酒的雕花坛子附近,心中别样念头升起,她不打算让韦杨晚上还工作了,她从冰箱里拿了汽水和薄荷,十分认真的做了一杯Mojito。
  
  她刚刚认识韦杨的时候,是在一个艺术沙龙。那时候她正在做一个大理石雕塑,做的很困难,心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差的要死。要不是沙龙主人是很好的朋友还力邀,她根本就不想去。朋友说你来散散心嘛,好好一个大美女逼出社交恐惧症怎么办。于是她去了。在那里遇到韦杨。
  
  程恒这人工作的样子和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样子完全不符。她天生高挑漂亮,眼睛大的叫别人羡慕,笑起来弯弯的像桃花眼,不笑自带端庄优雅,化个晚装就自然变成那种生人勿进气场凌人高高在上的女王样子。再一介绍,说是个雕塑家。一种做体力活成天拿着锥子凿子的刻板印象浮上心头,出于猎奇而与她搭讪的有,出于敬而远之走远的也有。她想别人也没想错,她工作的时候经常白T恤牛仔背带裤,扎个马尾辫就行。渐渐的她开始觉得自己在社交场合和工作室不是一个人,这样的不同和疏离让她很不快乐,然后反感社交。
  
  结果那天遇到韦杨,她光顾着和韦杨聊天。韦杨仿佛有让她自然放松的能力。那时主人介绍,说这是韦杨。她说韦杨?写了那个什么什么和什么什么的韦杨吗?韦杨说对,就是我。她听见她说话音调不高不低,温柔平和,没什么情绪起伏,既不显得拒人千里,也不显得过于亲密。她仔细看看韦杨,她自己穿着OL套装——有点儿像个翘班赶来的精英白领——而韦杨很自然的穿了没特征的灰衬衣和蓝色牛仔裤。她甚至觉得自己穿得过于正经仿佛是来拜访,而这个沙龙的主讲分明是这个着装轻松的不像话的当红作家。
  
  “你好,我是韦杨。”然后她向自己伸出了手,手上带着黑色的细小佛珠。后来韦杨问她,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好像刚刚从陆家嘴那种地方的某家公司下班一样。”“忘了,大概是觉得烦躁,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随便穿了一件吧。”韦杨立刻说,“你现在可是不能破摔,你可是要摔出一个样子来哦!”她那时候已经在做装置艺术了。闻言她笑着锤韦杨,“我是知道你文章里那些又长又抖机灵的句子怎么来的了!你说你写那些句子,又长,读的又累又着急,为了看到后来你铺的梗,还得忍着读下去。最后总是遇到你这种俏皮话!讨厌!你讨厌!”
  
  那是哪一个一起醒来的早晨呢?她忘记了。那天的沙龙她和韦杨就着一杯一杯清爽也喝不醉人的mojito聊天,先是韦杨问她平时都如何工作,她坐在韦杨身边莫名放松,倒豆子一样说起最近对那块大理石的又爱又恨,韦杨也放任她说;等她觉得自己口渴了,一边喝一边将话题抛回给韦杨,问她又如何工作,写作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说写作是一门很孤独的劳作。“一个人计划,一个人前行,遇到困难一个人克服。”她说,一边轻轻婆娑着酒杯,“大概有点儿像一个人住的时候给自己做饭。不过做饭快乐点。”“哦?你会做饭?”“会啊,我很喜欢做饭。烹饪很让人放松。”“你坐在书房写作,一写就是那么久,还有时间做饭?”“做饭正好是强迫自己站起来去活动活动的理由嘛!”“那你会做什么啊?”“我会做的可多咯!只要不是太精细有特殊技术的菜,我都乐意看着菜谱试一试。”“试一试然后呢?”“第一次可能失败点,一次两次就成功了嘛。”
  
  程恒不知不知觉曲着身子,手肘放在膝盖上撑着下巴,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和韦杨说话。“既然挺会做饭的,有没有考虑写一本美食书?”“美食书都是美食家才能写的。我只是喜欢吃又爱做罢了。等个十年八年吧。”现在差不多也快八年后,她又问韦杨有没有相关的打算,韦杨说没有,因为现在写就是跟风,“跟风更讨厌。再说,我能给你做就好了。别无他求。”
  
  她没想过去个沙龙会和一个当红作家一起聊生活琐事和创作心得——生活琐事大半是吃,创作心得大半是烦——在那之前,她也读过韦杨一炮而红的处女座《问题》。她虽然不懂文学创作和分析的种种缠绕理论,她喜欢《问题》里的一些情节,都是合情合理的意料之外:仿佛韦杨100页之前就将线埋伏好了,跟着剧情发展你也可以想到会是这样,但又总不愿意相信是这样。“难为你写成那样。”韦杨哈哈哈哈大笑,“我是那种先想到人物,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想故事大概想要是什么样,然后想结局。结局一旦出现在脑海就特别清晰,所以写的路上只能不断架设桥梁铺设道路抵达那个结局。”“所以说这个惨兮兮的结局,是你一早想好的?”韦杨点头,“是,一个字都不差,还没开始写开头结局就写好了。”“你是怎么想到要写这些呢?从抽象中获得灵感吗?”“你呢?”“我总是去看,看一个人事物,看表面的血肉再看骨架,再提取内含的抽象的东西,再转化为实际。有时候我只有我觉得,两个实际存在的事物是一回事,别人都觉得,怎么会这样。”韦杨笑道:“艺术家就应该是这样。用自己的方法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看到的事物,寻找的是共鸣,但不是广泛的理解。”
  
  韦杨问她大概什么时候会有展览,是不是个人的都可以,她想去看看。程恒也不好说原来你没看过我的作品,也许人家看过,只是不知道是自己的——有可能是早期的拙作,真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作品。她说大概何时何时参加了一个展览,又有一尊什么放在朋友的画展里会一起展出。韦杨说那个画展,我要去的!肯定要去的!“到时候会看见你吗?”
  
  她不置可否。不很想去。后来想到韦杨要去,也就打扮了一番去了。到的时候,远远的看见朋友在和韦杨聊天,韦杨今天居然穿了一套灰色西装配黑色衬衣,剪裁相当修身,衣领和左侧胸口的假口袋都有细细的金线刺绣,显得既正式又不死板。她今天戴着无框眼镜,刚刚过肩的长发在脑后随意挽了一个圆髻,整个人清爽利落。朋友一袭性感红色长裙站着那里,程恒莫名觉得有点妖艳过头;而她朋友扭头逆着光看见她走过来,一套白色的深V上衣和喇叭裤白色高跟鞋,心里念了好几遍“这家伙是过来勾引谁”:“程程啊,我说你最近雕大理石雕魔障了,自己出门也要打扮成个大理石吗?”
  
  “瞎说什么。”朋友正想介绍,两人却异口同声的说她们认识,然后自然说起近来种种。朋友顿觉这里自己不要呆了,眼睛要瞎。这位妖艳美女作为画家观察力敏锐异常,不论是对于色彩还是暧昧。她这一瞎眼就瞎到现在。最近一次一起吃饭,这位画家还对程恒投诉:“老娘陪你出来逛街,可不是为了到处给韦杨买礼物!你就不能,”“我就不能怎样?逛逛嘛,我也在陪你看啊。”说是这么说,程恒手里还是拿着想给韦杨买的衣服,“程程!”朋友终于使出了撒娇的绝招,“人家真的是有很多话对你说啊!你能不能先把你家大宝贝忘记一会儿啊!”
  
  从那个她们认识数周、一起吃了三顿晚餐、然后在第三次去续摊喝酒的半路上程恒提议去她家结果就顺其自然滚了床单、接着一起醒来的早晨开始,程恒一直管韦杨叫“宝贝儿”、“大宝贝儿”,朋友们都习惯了,韦杨也喜欢,她一般叫宝贝儿,如遇什么特别开心的事,那就是大宝贝了。
  
  到她家的当夜两人其实一滴酒都没有喝,就直接滚上了床,一进门程恒像一个终于把猎物骗到陷阱里的野兽,伸出自己的爪子克制着狂野的轻轻抚摸猎物的颈口,抚摸那脉搏跳动,旺盛的生命力。韦杨的喘息打在她手腕上,阴差阳错刺激她这少有的敏感带,她轻轻叹息,韦杨立刻吻在她手腕上,顺着野兽一时迟疑的利爪,猎物终于将野兽吞吃干净。但这里毕竟是野兽的巢穴,于是次日清晨程恒醒来,看见韦杨也醒来,互道早安,就立刻扑上去一雪前耻。不知道哪里来的那种狂热,韦杨并不是性感的人,非常要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她自信自己比韦杨具有吸引力。甚至完全从性的角度来说,自己那个妖艳的画家朋友一定比韦杨更具有吸引力。但爱情不讲道理,而她此刻确信那就是爱情。
  
  从此夜晚属于她属于韦杨,清晨韦杨属于她。
  
  两人没有很快开始同居,拖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将彼此的工作室搬到一起并不容易,程恒的房子大些,但是觉得自己这里吵闹,韦杨的东西也很多,要搬就是个大工程。一开始是韦杨经常去程恒那里夜宿第二天再起来做早餐,带着一个电脑就轻装上路。程恒觉得老是让她这样跑也不方便,自己也没办法专心把雕塑做完,改成自己每周固定那几天去韦杨家,强行给自己放假。周末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回来做饭,非常居家。偶然让朋友撞见几次,好事遂逐渐传开。朋友们晓得她们两个的个性——即便不晓得,互相打听便是——觉得有点儿反常,向两人问起,承认得倒是很快,是啊我们在一起。那怎么不打算同居?那原因可就多了。。。
  
  程恒有时坐在那一尊完成了一半的大理石雕像面前,想念着韦杨。明明知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不愿意打扰她。明知道一叫她就会过来,却宁愿一个人呆着。好朋友说你不能因为对前任失望就对人家韦杨这样啊,人家多好的。她说我没有。那你干嘛不让人家住进来。我这不是怕我这天天这么吵吵着她工作吗?好朋友嗤之以鼻,“借口!你这水泥毛坯,装成录音室那样隔音能花几个钱?你就是怕。有什么好怕的?再怕下去,人是经不起等的。”
  
  然而萦绕她心头的是韦杨对她说,有时候创作就是很孤独,什么都要撇下,一心一意现在只做这一件事,什么都不管就这一件事。“如果你想做,就一心一意去做,我绝对支持你。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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